| 关于2012年下半年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培训考试的通知 |
| 2012-08-09 |
| 各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单位(包括燃气用PE管道安装单位): 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考核细则》的要求,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合格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才能进行操作。我院是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的二级机构,具有对特种设备金属材料和非金属(PE)管道焊接操作人员考试的资格单位,其中,非金属(PE)管道焊接操作人员考试项目是由国家质检总局确定并且公布的河南省唯一一家具有此资格的单位。另外,我院的金属阀门密封面耐磨层堆焊焊接操作人员考试项目是经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的河南省唯一一家专项考试机构。为了有计划地做好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复审工作,现将2012年下半年特种设备焊工培训考核计划(见附件1)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望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根据本单位所申取的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单位许可条件中对焊工人数及合格项目的要求,组织本单位焊工到我院进行特种设备焊工培训取证和复审工作。 一、报考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年龄超过55岁的焊工,需要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焊接作业,根据情况由发证机关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考试; (二)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四)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五)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六)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提交申请材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报考申请分为取证考核申请和复审考核申请。 (一)报名参加取证考核申请的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申请表》(见附件2,1份);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正面近期免冠照片(1寸,2张); 4、初中以上(含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者同等学历证明(1份); 5、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含有视力、色盲等内容的身体健康证明。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申请表》由用人单位或者培训机构签署意见,并且明确申请人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及课时。 (二)报名参加复审考核申请的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复审申请表》(见附件3,1份);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3、《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焊绩记录表》(见附件3,1份); 4、《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基本情况表》(见附件5,1份); 5、 焊接操作技能考试检验记录表(适用于重新考试或者抽考的焊工,1份); 6、 医疗机构出具的含有视力、色盲等内容的身体健康证明(原件)。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复审申请表》由聘用焊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或者培训机构签署意见,明确申请人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及课时,有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文件及《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 Z6002-2010)的规定,按照TSG Z6002-2010进行首次考试应参加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项考试;首次取得的合格项目在第一次复审时,需要重新进行考试;第二次以后(含第二次)复审时,可以在合格项目范围内抽考。 三、其他 培训考核机构: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特种设备焊工考试委员会 报名地点: 1、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与经南一路交叉口 2、郑州市上街区新310国道与淮阳路交叉口 培训地点:郑州市上街区新310国道与淮阳路交叉口国家承压类阀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院内 |
|
上一篇:植树护绿 共创文明锅检 下一篇:全国小型锅炉和快开门压力容器安全风险排查工作研讨会在郑州召开 |